(一)【什麼是『居家照顧服務』】

  居家服務是為了讓生活自理能力缺損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能在家中得到適當照顧,紓解家庭照顧的壓力,由受訓合格的居家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分擔照顧。

(二)『居家照顧服務』對象】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55-64歲失能原住民

      (3)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4)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三)【『居家照顧服務』服務內容】

  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照顧服務員至個案家中提供日常生活及身體照顧等服務,期望藉此舒緩家庭照顧者之負擔及壓力。

(四)【『居家照顧服務』補助內容】